竞标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0-230287
一、竞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一分局通江项目所需级配碎石及水稳料一批,本次采购计划使用项目自筹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
由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 承建的通江县环高明湖经济带建设PPP项目,位于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高明新区,项目总投资169197.66万元,项目总工期36个月。该市政工程主要分为三个独立核算的子项目:
(1)、通江县环高明湖经济带建设项目包括:公园-高明湖及生态景观打造,占地700亩,其中滨湖绿地面积400亩;公园-谭家河湿地运动公园,占地2000亩;四条城市道路-纬十路西段一标段、经六路、外环湖路二标段和内环湖路组成,道路合计长度4735m,桥梁7座;
(2)、通江县银耳文化博览园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包括七条城市道路:纬十路西段二标段、经二路、经三路、纵一路、纵二路、纵三路、纵四路,道路合计长度5532m;
(3)、通江县高明核心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包括八条市政道路:经七路、经八路、经十路、经十一路、纬十路东段、纬十路中段、纬十一路、纬十路东段、纬十路中段、纬十三路、纵一路支路、纬八路二标段,道路合计长度5564m,桥梁4座。
2.竞标范围:级配碎石及水稳料一批
3.采购数量:级配碎石及水稳料一批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级配碎石 |
| M³ | 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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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水泥稳定碎石 | 4%水泥稳定碎石 | M³ | 2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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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泥稳定碎石 | 5%水泥稳定碎石 | M³ | 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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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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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时间:2023年9月开始,根据项目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供应。
5.交货
6.付款方式:每月25日对本月所供货物进行对账,每月1-5日办理前一个月的结算,结算表由买方、卖方、使用方签字(盖章)有效(项目无公章的由项目经理签字即可)。办理结算后卖方为买方提供正规增值税发票。买方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且材料取样复检合格后银行转账支付结算金额的90%货款,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三个月,质保期满后每季度末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全额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的返还不免除卖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的质量责任)。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报价人是生产制造企业的,应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产品的性能必须符合询比价文件的技术质量要求。提供产品正规有效的合格证书及出厂检验的报告资料,产品具有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各提供一份。
2.报价人是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所代理的生产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全部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询比价项目的授权书,并在询比价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竞标响应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不低于13%)。
4.竞标响应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具有与本次竞标产品相同或相近材料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人民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扫描件)。
5.竞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2020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竞标响应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竞标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7.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8.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