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 受招标人南通醋酸纤维 的委托,对其水处理用离子交换树脂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南通醋酸纤维 水处理用离子交换树脂采购项目包括5类:强酸性苯乙烯系阳离子交换树脂001X7、强碱性苯乙烯系阴离子交换树脂201X7、大孔弱碱性苯乙烯系阴离子交换树脂D301、混床阳离子交换树脂、混床阴离子交换树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供货范围。
1.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原件。
3.3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水处理用离子交换树脂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到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列入到上述名录及名单中但已被移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投标人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以下内容提供投标人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8.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8.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和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资金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下载者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标书费电子发票”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专用发票申请”中填写相关信息;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 开具。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4.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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