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标公告
竞标编号:POWERCHINA-0104-230776
一、竞标条件
受中水电四局华中(武汉)工程 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设备物资部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重庆地铁27号线项目所需钢便桥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重庆轨道交通27号线西起璧山站(不含),向东穿缙云山后,经虎溪站、大学城南站、寨山坪站至西永站,后穿中梁山至磁器口站、沙坪坝站,出站后折向东南经石桥铺站、大坪西站至重庆站,后折向南下穿长江至后堡站、南坪站,再折东穿铜锣山,经广福大道站至重庆东站。线路全长51.829公里,设车站14座,其中高架站1座,为璧山站,其余13座均为地下站(其中明挖站7座,暗挖站6座)。设重庆东车辆段和璧山停车场。其中土建2标承建范围:全长8.31km,包括璧山站(不含)~虎溪站~大学城南站及区间隧道工程,共2站2区间1变电所。2座明挖车站(虎溪站、大学城南站),2区间:璧山站~虎溪站区间采用2台直径为8.8m TBM施工(2438.58m)+矿山法段(缙云山隧道2985m)及路基段(83.45m)、明挖段(152m),虎溪站~大学城南站区间采用1台直径为8.8m TBM施工(2037.67m)+明挖段(左线81m)及矿山法段(左线328.32m),1座区间降压变电所。本次竞标钢便桥用于虎溪站交通导改。
2、竞标范围:钢便桥的制造、运输、安装及售后服务。
3、采购数量: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总重量(吨) | 采购时间 | 备注 |
贝雷片 | 321加强型 | 片 | 720 | 190.8 | 2023年9月25日起根据需方工程进度及供应计划要求交货日期到场 |
|
加强弦杆 | / | 根 | 1050 | 84 |
| |
加强弦杆螺栓 | / | 套 | 2952 |
|
| |
贝雷销 | / | 个 | 2134 |
|
| |
支撑架 | 45型 | 片 | 780 | 16.38 |
| |
支架螺栓 | / | 个 | 3120 |
|
| |
桥面工字钢 | 14# L=18m | 根 | 272 | 82.75 |
| |
Q345钢板 | 8mm厚 | ㎡ | 972 | 61.05 | 桥面钢板 | |
桥面螺栓 | / | 套 | 972 |
|
| |
宽翼缘H型钢 | HW100*100 L=18m | 组 | 4 | 2.48 |
| |
加劲板 |
| ㎡ | 14.4 | 0.91 |
| |
限位器 |
| 个 | 164 |
|
| |
护栏 |
| 米 | 324 |
|
| |
护栏立柱 | L=1.2m | 根 | 56 |
|
| |
橡胶垫块 |
| 根 | 4 |
|
|
该暂估数量仅供投标报价时参考,不作为最终结算量,具体供应结算量在竞标完成合同签订后,按需方通知进行发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价格按合同约定计算。如发生竞标方实际需求量与标书采购数量有偏差,投标方承诺自行承担全部风险与损失,不得向竞标方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者赔偿。
4、交货时间:2023年9月25日起根据需方工程进度及供应计划要求交货日期到场。
5、交货
6、质量要求:
6.1产品符合国家标准。需方接货后抽检复查,如有异议立即通知供方,经双方共同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重新检验。复检合格其一切费用由需方承担;复检不合格除退回不合格品外,其所发生一切费用均由供方承担。
6.2供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需方 ISO14000 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需方OHSMS18000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6.3供方保证所供材料或产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遇有矛盾时,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
6.4计量方式:按照过磅重量进行结算,若过磅重量大于理论重量按照理论重量进行结算;若过磅重量小于理论重量,当过磅重量与理论重量偏差小于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时按照过磅重量进行结算,当过磅重量与理论重量偏差大于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时则判定该批周转材料不合格,不予以接收,其所发生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5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均应符合设计规范以及图纸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 环境体系要求、OHSMS18000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在近三年内的钢便桥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至少1份在100万元以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应具有模板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5其它要求:
1.5.1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备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或同类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1.5.2其他要求:(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递交投标文件前须通过竞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竞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4)投标人需报名并经确认参与本次竞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购买标书的资质资料(盖鲜章的扫描件,合并提交,不接受压缩文件)需在报名时一并提交至上述网站,竞标人审核合格后方能购买标书,但此审核只作为购买竞标文件的初步审核,投标人的资格审核将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2、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