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中心互联网接入区虚拟化平台软硬件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FA20230907000007
2.2项目
2.3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建设资金,资金承担比例为区 占比100%;
2.4本次采购最高限价:77.8万元;
2.5招标内容:为更好支撑互联网业务系统建设,高效使用计算机资源,须为省中心机房新建互联网接入区虚拟化平台;
2.6交货期
2.6.1要求在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到货,1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施工过程中不能影响机房内其它设备及系统的正常运行。包括但不限于软硬件的安装、配置等工作。
2.6.2虚拟化平台软件扩容部署完成后,买方组织虚拟化软件授权及硬件初步验收测试并开具初步验收合格证书,进入为期3个月的试运行阶段。在试运行期间如出现重大问题,则试运行期从故障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一直到系统连续运行三个月无故障时为止。
2.7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2投标人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和体现“注册资金”金额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4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物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5投标人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
3.8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11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1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对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销售授权书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加盖制造商公章并清晰体现被授权单位名称、授权内容、授权有效期等关键内容);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4.报名及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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