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泊头市解放西路(刘庄菜市场-小西环段)道路改造工程已由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泊发改审批核[2023]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泊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00%,招标人为泊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泊头市解放西路(刘庄菜市场-小西环段)道路改造工程; 2.2建设 2.3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路段改造长度约为1181米,包含道路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 2.4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采用“双盲”评审。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且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 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投标人为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财务要求:/ 3.1.3信誉要求:/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7其他要求:/ 3.1.8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9-08 09:00:00至 2023-09-13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09-2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5.1 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2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传经河北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开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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