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扬子石化火灾报警系统及部件框架协议-D(WZ20231007-3605-12200-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火灾报警系统及部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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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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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火灾报警设备部件 | 1.00 | 批 | 包1-扬子石化火灾报警系统及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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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火灾报警触发器件 | 1.00 | 批 | 包1-扬子石化火灾报警系统及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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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火灾警报装置 | 1.00 | 批 | 包1-扬子石化火灾报警系统及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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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火灾报警装置 | 1.00 | 批 | 包1-扬子石化火灾报警系统及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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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技术规格书中带“★”为不可偏离项,带“△”条款为重要条款。重要条款不符合项数不得超过2项,否则视为不符合竞标条件的产品;投标方须逐条响应带“★”和“△”项,必须提供满足要求的证明文件,如发现有失实情况,招标方有权直接作废标处理。 3.1.7 所投火灾自动报警设备(主要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防爆/非防爆声光报警器、防爆/非防爆手动报警按钮、消防 3.1.8 投标方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负责所有本系统设备柜、箱内端子的接线工作,其余部位负责指导施工单元接线,柜内设备及模块箱由供货方集成并接线完成 投标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9 投标方必须取得所投主要设备(主要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防爆火焰探测器、感温光纤)的品牌授权书。投标时应提供签章的投标授权书及售后质量服务承诺书。 3.1.10 投标方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投标方提供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关键设备包括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室内点式探测器、区域显示器、输入/输出模块、室内手动报警按钮、火灾自动报警管理CRT平台软件等,必须与火警控制器主机品牌相同,不能采用组合兼容的方法构建。投标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1 投标方必须具有国内近五年(2018.8.1-2023.8.1)至少一个合同金额大于100万的火灾报警系统相关业绩。投标时应提供合同及发票,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所要求的发票信息,原件备查。 3.1.12 投标方须为生产商,具有一定资质的系统集成商可视为生产商。投标方必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3.1.13 投标方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已完成的可不做承诺,须提供截图。 3.1.14 严禁关联公司、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以不同企业参加同一标的投标,如违反将予以否决并取消中国石化交易资格。投标商投标时提供“无关联公司参加同标的投标”书面承诺,未提供否决。 3.1.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6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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