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项目标号:POWERCHINA-0106-230316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 轨道工程公司随州市㵐水河生态提升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 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随州市㵐水河生态提升工程乳化沥青稀浆封层 ES-3型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随州市曾都区㵐水河东岸生态环境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随州市曾都区,本项目通过新建市政道路,生态公园,景观绿化,综合市场,修复雨污管网等工程,整体提升随州市曾都区生活生态环境品质,为打造文明城市示范区奠定基础。
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乳化沥青稀浆封层 ES-3型现场交货价:包含但不限于乳化沥青稀浆封层 ES-3型的供应、运输(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含卸车费)、仓储、损耗、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乳化沥青稀浆封层 | ES-3型 | 47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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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时间:2023年10月至本合同工程结束,根据施工进度分批交货。
5、交货
6、质量要求:按第七章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7、其他:以上招标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投标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原则上评标过程中不再对报价问题进行澄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证书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2020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供的资料应包含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