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CTC112330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7日1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平朔集团公司2023年7月第1批皮卡车设备采购【重新招标】,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
1 |
皮卡 |
40台 |
*驱动 |
分时四驱 |
*进气方式 |
自然吸气 |
|||
最小离地间隙(mm) |
≥220 |
|||
*燃油类型 |
汽油 |
注:明细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2.4交货地点:平朔井工仓库。
2.5报价形式:固定总价(不含税价)。
*2.6付款方式:设备到达招标人指定安装现场并经买卖双方现场初步验收合格,投标人开具100%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招标人支付90%合同价款,剩余10%作为质保金, 自初步验收合格起1年后支付。
2.7质量保证:按照国家最新汽车三包法规及汽车生产厂家官方质保期执行,日期从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算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为皮卡的制造商、具有经销资质的经销商。如为制造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如为经销商,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出具有效的经销资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有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制造商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真实有效,并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按投标人须知8.6.2条(3)款进行处罚)。
3.3投标人如为经销商应具有投标产品制造商的销售、售后服务授权(提供扫描件)。
3.4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须提供同类设备的销售业绩(提供能够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括: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如关键信息不全,可补充技术协议等证明材料)。
3.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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