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大公镇古贲村综合用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大公镇古贲村综合用房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大公镇古贲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自 村级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安市大公镇古贲村综合用房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670万元
2.1.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08日,竣工日期:2024年03月06日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海安市大公镇古贲村综合用房建设工程施工,土建、安装、室外。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 (1) (2) 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 3.3 投标人及拟派 (1)投标人或 (2)自2021年09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 (3) 自2022年09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 (4) 自2023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或南通市或海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投标人或者拟派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9)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要素归集等经营活动。 (10)其他要求:a.授权委托书;b.投标时,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 (11)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规定,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更新单位的信用手册,上传完成后点击上报,找当地住建局审核。(如开发区找开发区住建局,崇川区找崇川区住建局,县区找县区住建局)。审核完毕后,企业可以自行打印信用手册,无需至南通政务中心打印。因评标区无二维码设备扫描,不能直接提供二维码,投标单位需将更新后的信用信息内容(包含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 3.7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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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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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