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SB-006)
一、 招标条件
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陕西华电西咸新区太平镇15万千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设备及预制舱采购项目已由上级单位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15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采购合同签订后40个自然日内。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6/16-SB-00601 升压站设备及预制舱招标 升压站一次(不含主变及GIS)、二次、通信、监控及预制舱等设备采购,设备性能满足陕西电网公司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等相关工作 500 说明:因本项目接入电网系统未获得正式批复,最终接入批复可能与可研存在差异,投标方应充分考虑以上风险,应对本次招标范围内的设备电网适应性,根据最终批复进行调整,满足招标方项目建设要求。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升压站设备及预制舱招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 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 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必须具备生产制造能力(要求能生产35kV及以上开关柜、综合自动化设备、动态无功补偿装置中至少一种),并提供由专业机构出具的投标人自主生产设备的型式认证报告或型式检测报告。 7.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3项已完成的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一次(可不含主变)及二次设备集成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供货清单、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完工证明材料包括: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等)。 8.招标人不接受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连续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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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