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项目办公家具框架协议(WZ20231110-1923-12424-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家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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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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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钢塑家具 | 288.00 | PC | 包1-办公家具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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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钢制家具 | 394.00 | PC | 包1-办公家具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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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钢木家具 | 527.00 | PC | 包1-办公家具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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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木制家具 | 440.00 | PC | 包1-办公家具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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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以开标日期往前推算)签订的至少5份单笔金额500万元(含)及以上的家具类销售合同,(以提供合同为准;见合同扫描件;合同只需提供封面、标明标的物内容、合同金额以及双方签字盖章页等与审查有关的内容)。 3.1.7 提供国家环保总局或授权提供的中国环境标志绿色认证(十环标志),且认证上的生产企业必须为投标商。认证范围需涵盖:人造板类家具、软体家具、钢木家具、综合类木家具、实木类家具、金属家具。 3.1.8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能够为招标人的需求预留合理的生产能力,并有优先排产的意愿。在紧急情况下,能合理调动生产资源,全力确保招标人的需求。 3.1.9 投标商需承诺:若中标,我公司将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3个月内完成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中标产品的质量评价工作 3.1.10 在原材料参考品牌表中,如投标方采用其他品牌的产品,须经买方和业主的认可,否则否决。 3.1.11 投标方需按材料表中“参数表及分项报价格式表”进行报价,否则否决。 3.1.12 质量检测:投标商承诺(书面承诺并法人签字盖章)对其销售的板材制家具提供成品检测合格报告;提供由省级或以上质量监督检验单位出具的办公桌、会议桌、文件柜的检测合格报告。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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