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川城至海浪公路路面病害工程
询比采购公告
本询比项目民和县川城至海浪公路路面病害工程 ,已由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东交规建【2023】23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招标人 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询比采购。
1.项目概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2建设内容:本项目地处民和县西部,位于西沟乡境内,路线编码为S304,路线起点接S201线(川官公路K15+200),途径南垣村、西沟乡、官地村,凉坪村,终点位于宏善寺,路线全长8.640km,其中K8+050-K8+640段长0.590km属于村道(未列入范围),实际里程8.050km,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3计划工期:60天,具体工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1.4建设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2.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公路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2财务要求:本次招标供应商应提供近一年(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
(新公司注册未满年无财务报告的,提供近三个月内银行所出具的资信证明);
2.1.3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 )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
2.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2.1.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7省外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证明。
2.1.8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公示一致,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1.9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9月18日至2023年09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4.2、在询比文件获取时间内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4.3、获取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4.4、询比文件售价:500.00元(询比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5、获取文件地点:青海冉旭工程管理咨询
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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