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ZD12023104-1
项目 本招标项目东至县龙泉镇区环境综合提升项目(一期)工程已由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东至县龙泉镇区环境综合提升项目立项的批复》(东发改投资〔2023〕240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东至县龙泉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配套,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内容:环境提升:镇区入口新建牌楼、亲水平台、景观标识、人行步道、生态护坡、设小镇客厅、龙泉公园及下英林公园各、部分沿街建筑立面改造、道路改造提升改造、园区基础设施提升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和清单。 2、项目范围及规模:本工程为(1)环境提升:镇区入口新建牌楼1座、亲水平台2座、景观标识3处、人行步道1200米、生态护坡2000米等;建设小镇客厅1处、龙泉公园及下英林公园各1座;部分沿街建筑立面改造面积约3100平方米;(2)道路改造提升:镇区部分道路改造约5.2千米;(3)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安装路灯110盏、道路改造2.3千米、排水管网改造1.9千米等。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玖佰叁拾玖万贰仟叁佰叁拾玖元柒角陆分(大写)(¥9392339.76元)。其中含暂列金额800000.00元(含税),暂估价为350000.00元(含税)。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有限期满的,必须延续注册合格),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须提供本项目投标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拟委任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和安徽省《关于执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其他省份建造师电子证书执行该省现行政策规定)。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电子证书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评标专家仍有疑异可以委托招标人(代理机构)登录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人员注册管理系统核验真伪及信息。)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一、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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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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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