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铁锋经济开发区羽绒小镇建设项目(监理)公告
项目编号:FJ0200G23060700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铁锋经济开发区羽绒小镇建设项目(监理)已由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铁发改审发[2023]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龙江铁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齐齐哈尔鹤东产业新区投资运营服务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新建标准厂房12座共约44161.44平方米、综合服务楼1座约6353.39平方米及其配套。
2.3建设
2.4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工程概算投资额:17698.79万元
2.5监理服务期限:即从 2023 年10 月至2024 年 12 月。(实际监理服务期限以甲方规定时间为准)
2.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最高投标限价:800000元
2.8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否则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
2.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拒绝参与投标。 3.上一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评价确定为D级(或相当于D级的)或信用评价不合格的,拒绝参与投标。(评价部门应为建设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或建筑业官方协会,提供建设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评价文件或网站公示截图或建设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公示截图或建筑业官方协会网站公示截图)。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3.5.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5.3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要求,招标人将严格对中标企业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等行为解除合同,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3.5.4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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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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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