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资中县和美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改善示范项目 (土地)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资中县和美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改善示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资中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资发改审[2023]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资中县美乡农业开发 ,建设资金 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运营管理(EPC+O)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由资中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资发改招标【2023】2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华标鼎忆项目管理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3 计划工期:建设期12个月,运营期36个月。
2.4 招标范围:资中县和美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改善示范项目-土地治理设计、施工总承包、运营管理(EPC+O)招标
2.5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运营管理(EPC+O)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施工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 1 个类似业绩(联合体投标的,可由联合体任一成员单位提供) ;类似业绩是指:土地开垦(土地开发)或垦造水田(早改水)或土地整理或地增减挂钩高标准农田或农村土地综合业绩。(已完项目需提供中标、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扫描件,在建项目需提供中标、合同扫描件)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a、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b、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c、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d、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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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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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