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石化二程原油系统提效升级项目二阶段框架协议公开招标(管托)(WZ20231014-4717-12849-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管托、管支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管托 | 1000000.00 | 件 | 包1-管托管支架 |
||||||||
2 | 弹簧支、吊架 | 100000.00 | 件 | 包1-管托管支架 |
||||||||
3 | 其他弹簧支吊架、管托 | 1000000.00 | 件 | 包1-管托管支架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提供近3年(指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在石油石化行业的管托业绩,业绩格式以附件《业绩模板》为准,评委根据《业绩模板》及投标商校验的发票信息复核,如未按要求填写则否决。 3.1.7 具备适用于管托的卷板机、剪板机、焊机、喷涂设备、PMI光谱仪。以上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在投标文件上签字的授权代表与设备的清晰合影和清晰铭牌照片,若无法提供清晰的设备铭牌可提供设备发票、转资证明或自制钢制铭牌。 3.1.8 1.投标商须承诺,对该项目工程余料进行回购,回购总额不超过本协议/合同下订单实际采购金额的5%,回购价格执行本协议/合同订单单价;交货周期为收到料表计划后一个月,以上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承诺书。 2.投标商不得对报价表进行增减、合并、顺序和格式调整等任何修改,如有缺漏项或修改报价表格式的将作为废标处理。 3.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