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烟工业 黔江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厂区道路工程、绿化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中烟工业 黔江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厂区道路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已由中国烟草总公司以中烟办〔2019〕1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中烟工业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中烟工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3R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9310.36万元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黔江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厂区场地平整、厂区道路(含道路地基处理、基础、基层、面层、划线及交通相关标识设置等)、物流停车场及道路、绿化景观、广场、厂区围墙、室外停车场;厂区边坡、护坡、挡墙、管沟等。厂区海绵城市工程配套设施(若有);厂区室外生产生活管网、室外消防给水管网预埋等施工(具体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2.5工期要求:4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标段划分(如有):/
2.7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须同时包含道路工程和(绿化工程、广场硬质铺装工程、边坡挡墙工程中的任意一类及以上的工程)。
工程规模:单项施工总承包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 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 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在重庆市 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
4.3招标人应在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在重庆市 网发布澄清或修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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