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新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HZB2309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邢台市新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计 已由 新河县行政审批局 以 新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邢台市新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批投资[2023]6号、新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邢台市新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邢批投资[2023]14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新河县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新河县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建设内容包含铺设污水管网及建设太阳能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其中铺设污水管管径De315 HDPE双壁波纹管9426.57米,管径De160HDPE双壁波纹管34096.75米,管径De110 UPVC管19813.8米,φ400的检查井2175个,φ700的检查井305个,φ700的沉沙井343个;道路破除与恢复42618.153m²;建设太阳能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343套。
2.3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2.4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程标准。
2.5其他说明: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
2.6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按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完成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3.3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注: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时查询为准,具体查询地址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9月28日00点00分 至 2023年10月10日23点59(北京时间,下同),办理河北CA后,直接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河北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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