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城区周边核心村和还乡河沿线村庄改造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丰润区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城区周边核心村和还乡河沿线村庄改造提升项目已由唐山市丰润区行政审批局以丰审批字【2022】270号文件批准建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丰润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唐山市丰润区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城区周边核心村和还乡河沿线村庄改造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建设
(3)建设规模及内容:唐山市丰润区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城区周边核心村和还乡河沿线村庄改造提升项目共涉及 10个乡镇,分别是火石营镇、左家坞镇、姜家营乡、银城铺镇、刘家营乡、泉河头镇、丰润镇、七树庄镇、石各庄镇、白官屯镇的101 个村。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村内饮水工程;环境治理工程;农村改厕工程;小菜园、小果园、小游园治理工程;美丽庭院改建工程;精品美丽庭院改建工程;村内主导产业打造工程;视频系统工程;特色民居改造工程;村内“三线”入地工程;破旧危房工程:精品旅游观摩路建设工程。
(4)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周期)。
(5)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合格,满足现行规范、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合格,满足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6)合同估算价:439899177元。
2.2招标范围:唐山市丰润区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城区周边核心村和还乡河沿线村庄改造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初步设计所含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和保修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项目勘察、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技术把关、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且施工图纸须达到工程验收要求等相关服务;
(2)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及所用材料设备采购、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全部内容,完成工程保修工作,并配合工程结算等工作;
(3)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确定是承包范围中应该有的,均应由中标人负责提供,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将所需项目补充完整,且不增加招标人费用;
(4)本项目按经批准的建安费进行限额设计施工,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限额进行设计、组织项目实施,对于超限额情况,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费用并完善项目,招标人不予增加任何费用。
(5)未尽事项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 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施工资质单位为联合体,则要求均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
3.4信誉要求:①参加投标时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参加投标时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③参加投标时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④参加投标时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⑤参加投标时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惩戒对象(或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5人员资格要求
(1)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①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具备中级及以上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企业人员担任。
②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类似的工程指房屋建筑类或市政工程类。
③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企业人员担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以为满足要求的同一人,也可以为满足要求的不同的两个人或三个人。
(2)本项目勘察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3)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4)本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具备中级及以上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6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备一项类似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
(1)类似项目指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类。
(2)业绩是指:
①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勘察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②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各方提供各自对应的业绩:勘察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勘察资质的提供)+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
(2)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
3.8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不低于40%,对满足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得分增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9月28日8:30时起至2023年10月07日17:30时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 ”进入河北省 服务平台,点击“市场主体登录”进入电子交易系统,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填写投标信息”,找到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河北省 服务平台”,点击“市场主体登录”,按提示信息完成网上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后,再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已办理CA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 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文件。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山西吉大CA:400-653-0200;北京CA:400-994-3319;联通CA:0311-85691619;CQCCA:4008199995;CFCA:400-880-9888。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4、本项目招投标全过程为网上招标、投标、开标、评标,投标单位应实时关注本项目的电子平台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等情况。开标、评标期间各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如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投标人须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及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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