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肃宁经济开发区市政设施综合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雄企周边支路工程监理已由河北肃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肃开管招标核准【202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肃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河北肃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河北肃宁经济开发区市政设施综合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雄企周边支路工程监理 2.2 建设 2.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5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2.6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7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2.8 监理周期: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止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拟投标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3.3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9-28 00:00:00至 2023-10-10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10-24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10月24日 09 时 00 分,开标 本项目使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全流程电子标,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络递交。 5.3 投标文件递交说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 。 5.4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 2023 年10月24日 9 时 00 分至 2023年10月24日 9时 30(以本项目电子开标系统时间为准)。若投标人 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的,经招标人申请,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时的数字密码进行解密,或者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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