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4201A220220413001P | 报建名称: | 余家头水厂升级改造工程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309261830021308 |
招标项目名称: | 余家头水厂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武汉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市自来水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周强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四部) |
招标人 |
工程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余家头水厂升级改造工程的土建施工(含10KV供电电线迁改)、设备采购及安装和调试及其他伴随服务,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30402.38 | 立项批准文号: | 武发改审批服务[2021]179号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095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武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评审制施工总承包招标)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3-09-27 18:00 ~ 2023-10-10 18:00 |
投资总额(万元): | 30402.38 | 购领招标文件 三、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申请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 web/)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五、其他要求(含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等):1、申请人近五年(2018年9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1个规模10万吨/日及以上自来水厂或污水厂完工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2、拟派主要管理人员须满足以下要求:1)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须拟派技术负责人一名,且受聘于投标单位。3、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4、申请人不串通投标声明函(由投标申请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针对本项目不串通投标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声明函中应明确若违反声明内容,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5、申请人出具所提供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
备注: | 一、在本公告发布起止时间内申请人自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武汉市 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 )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二、本项目采用电子资格预审,成功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应按其文件相关要求制作并上传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制作资格预审文件时须同时满足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其它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三、申请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 ”,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市 ”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申请人可打印留存),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市 ”)将拒收。(申请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规定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招标人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 ”,进入“资格预审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包)作在线解密前的准备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后,申请人根据招标人的提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评审制。采用评审制的,当通过详细评审的申请人过多时,通过评分排名的方式,各标段确定12名(含)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