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4201A220220413001P | 报建名称: | 余家头水厂升级改造工程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309261848521330 |
招标项目名称: | 余家头水厂升级改造工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见证取样等工程质量检测监测服务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武汉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市自来水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周强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四部) |
招标人 |
工程 招标范围:余家头水厂升级改造工程(除高压变电站部分)基坑监测、沉降观测、专项检测、见证取样等工程质量检测监测服务,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检测内容依据《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139.54 | 立项批准文号: | 武发改审批服务[2021]179号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095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通用示范文本(合格制)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3-09-27 18:00 ~ 2023-10-10 18:00 |
投资总额(万元): | 139.54 | 购领招标文件 若申请人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已换发了新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应当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地基基础和市政工程材料)。 二、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以及中标后负责与招标人对接处理本项目一切事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组成联合体进行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三、其他要求(含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等): 1、申请人近五年内(2018年9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承担过市政公用工程检测项目和市政公用工程监测项目,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如是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内部职责分工应具有相应的类似项目业绩)。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投标单位员工。 3、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4、申请人不串通投标声明函(由投标申请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针对本项目不串通投标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声明函中应明确若违反声明内容,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5、申请人出具所提供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 |
备注: | 一、在本公告发布起止时间内申请人自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武汉市 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