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2-230014
一、招标条件
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商品混凝土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佛山高明水利项目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高明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高明区下泰和电排站重建工程、高明区崇步二站重建工程、高明区大沙二站重建工程、沧江堤围达标加固工程4宗工程。其中:①高明区下泰和电排站重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高明区高明河北堤26+711处。主要为拆除旧泵房后,原址重扩建下泰和电排站,新建下泰和水闸,配套建设泵站管理楼,高标准站区环境等;②高明区崇步二站重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高明区十三围崇步围33+320处。主要为拆除重建旧泵站后,原址重扩建崇步二站,新建崇步二闸、节制闸及相关配套设施;③高明区大沙二站重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高明区杨和镇大沙围内。主要为拆除原泵站,重新扩建大沙二站及相关配套设施;④沧江堤围达标加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高明区沧江及支流的南岸围、三洲围、大沙围杨梅河段、大沙围沧江段、陶筑围、崇步围,贯穿高明区荷城街道、杨和镇、明城镇。按设计规范的要求,对沧江堤防6段总长度18.25公里堤围进行达标加固,其中杨河段3.9公里,荷城段3.0公里,崇步段3.8公里,尼教和四古段4.8公里,陶筑段1.8公里,杨梅河段0.95公里。
2、招标范围:佛山高明水利项目杨和段、尼教四古段所需混凝土。
3、采购数量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混凝土 | C15-C40 | M3 | 10000 | 详见报价单 |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施工结束,按招标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
6、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7、其他:采购数量为暂定数量,合同签订后,如取消或者减少部分材料,对本次报价计价规则不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 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且出具的检验报告不低于3个招标规格的产品。
2、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提供近三年内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3个,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附合同扫描件),近期新成立公司可不提供业绩证明。应具有供货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其它要求:/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需要提供进三年的财务报表。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