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公开竞标)
竞标编号:POWERCHINA-0106-230343
一、竞标条件
水电六局华东公司受中国电建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 华东公司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 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杉木桩,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筹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徐霞客水环境提升 EPC 总承包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给排水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生态护岸工程、河道清淤工程等。项目实施范围围绕32 条水系沿线区域展开,水系长度共计约 36.5km。给排水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排口、管网新增、管网修复、阻水管道桥改造、红星污水泵站改造等,管径范围为DN200~1500;景观绿化工程包括岸坡绿化、生态浮床、曝气设施、亲水平台、休闲步道、照明、村容村貌提升、公共厕所等;生态护岸工程因地制宜建设生态护岸。
2、竞标范围: 本次竞标是采购物资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
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杉木桩 | 桩长:4m,直径:15cm | 15500 | m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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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杉木桩 | 桩长:6m,直径:15cm | 5500 | m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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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21000 | m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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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次竞标数量仅为估算数量(采购的具体数量以所签订合同为准),结算量是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投标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原则上评标过程中不再对报价问题进行澄清。
本次竞标报价为价税分离报价,税金不计入竞标总价。
4、交货时间: 预计供货开始时间为2023年10月上旬起至2025年7月,具体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且按采购人要求阶段性分批组织进场。
5、交货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竞标文件要求。
7、付款方式:
(1)甲方采取电汇方式向乙方付款。
(2)结算方式:采用先货后款、按月结算。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无预付款;在货物运到工地现场上,经现场实际确认数量按原木材积计算表统计方量,由项目部专人验收合格后视为有效材料,双方签署《材料验收单》。甲方收到当期货款总金额100%的增值税发票后,本月向卖方支付应付当批货款金额的70%,6个月内支付剩余汇款的20%,货款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工程结束后12个月,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质量保证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经乙方更换处理符合甲方要求的,质保金自最终结算日起30内无息返还乙方。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3)结算周期: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4)乙方于每月26日持经甲方确认的供货《材料验收单》和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到甲方办理当期结算,若因乙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则付款时间顺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具有专业技术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企业须满足第1条生产企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三年内木材供货业绩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财务情况表。提供2020年至2022年各年度本企业的会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竞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竞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