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西热水务环保 生产项目土建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9-1-25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威海市
1. 招标条件
本西安西热水务环保 生产项目土建安装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
2.2 规 模: 本项目生活污水设计规模为960m3/d,全厂统一规划一座污水处理站。BEW子项按日运行24小时考虑,因此设计平均小时处理能力为40m3/h,两列布置,单列处理能力20m3/h。本工程生活污水进水边界为距生活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外最近的污水检查井,出水边界为生活污水处理站附近的排污口。
2.3 标段划分: 西安西热水务环保 生产项目土建安装施工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 扩建一期工程施工场地范围内
2.5 计划工期: 150日,最终以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为准。计划开工日期:合同签订后5日内。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仅1个标段,本标段为:西安西热水务环保 生产项目土建安装施工。本项目包括组合水池、处理车间等土建施工;所有机务、电气等设备安装。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1项核电施工合同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其他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