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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南县税务局阳光温棚屋面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0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佳和招标 (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国家税务总局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税务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国

招标公告

佳和招标 (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国家税务总局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税务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国家税务总局河南县税务局阳光温棚屋面维修改造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佳和磋商(工程)2023-033号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县税务局阳光温棚屋面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456016.94元

项目分标段个数

各标段要求

详见工程量清单

 

 

 

 

 

 

 

 

 

 

 

 

 

各标段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经信用中国 、中国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其他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供应商可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但不得就本项目中内容进行拆分投标,所投内容必须完全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8日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领取

磋商文件售价

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领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供应商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16日上午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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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qhe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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