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KGSF(ZB)-20232327
1.招标条件
业主长春邮区中心驾驶服务外包项目(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
2.1 项目
2.2 采购预算:569万元(2年),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2.3 采购内容:本项目标段共计一个;
序号 |
权重 |
邮路 |
单程/往返 |
正班/临时 |
是否已开通 |
里程 (公里) |
外包限价 |
2年预计发班数(趟) |
2年预算 (元) |
|
元/趟 |
元/公里 |
|||||||||
1 |
2.00% |
长春-乌兰浩特 |
往返 |
正班 |
已开通 |
976 |
780.00 |
0.80 |
30 |
23400.00 |
2 |
40.00% |
长春-合肥 |
往返 |
正班 |
已开通 |
4160 |
3388.00 |
0.81 |
730 |
2473240.00 |
3 |
30.00% |
长春-郑州 |
往返 |
正班 |
已开通 |
3500 |
2780.00 |
0.79 |
730 |
2029400.00 |
4 |
10.00% |
长春-北京 |
往返 |
正班 |
已开通 |
2286 |
1943.10 |
0.85 |
365 |
709231.50 |
5 |
7.00% |
长春-哈尔滨 |
往返 |
正班 |
已开通 |
600 |
510.00 |
0.85 |
730 |
372300.00 |
6 |
1.00% |
长春-桦甸 |
往返 |
正班 |
已开通 |
506 |
375.00 |
0.74 |
40 |
15000.00 |
7 |
1.00% |
长春-辉南 |
往返 |
正班 |
已开通 |
350 |
304.50 |
0.87 |
40 |
12180.00 |
8 |
1.00% |
长春-双辽 |
往返 |
正班 |
已开通 |
400 |
321.00 |
0.80 |
40 |
12840.00 |
9 |
1.00% |
长春-伊通 |
往返 |
正班 |
已开通 |
130 |
113.10 |
0.87 |
40 |
4524.00 |
10 |
2.00% |
长春-农安 |
往返 |
正班 |
已开通 |
216 |
187.92 |
0.87 |
80 |
15033.60 |
11 |
2.00% |
长春-九台 |
往返 |
正班 |
已开通 |
174 |
151.38 |
0.87 |
80 |
12110.40 |
12 |
1.00% |
长春-德惠 |
往返 |
正班 |
已开通 |
224 |
194.88 |
0.87 |
40 |
7795.20 |
13 |
2.00% |
长春-双阳 |
往返 |
正班 |
已开通 |
100 |
87.00 |
0.87 |
80 |
6960.00 |
合计 |
5694014.70 |
注:(1)对于以上邮路里程增减,按变化比例调整结算价格,即新价格=(原里程±变化里程)*原价格/原里程。
(2)对于以上邮路范围外新需服务的邮路,比照同路里程相近邮路元每公里单价,经双方协商确定。
2.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对服务不能满足要求,责令整改,整改后仍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按相关流程中止协议。一年后根据上年服务情况,结合当时市场综合价格对结算价格进行压降谈判,如结算价格有压降,需签订补充协议;
2.6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2.7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采用招一备一方式,经过评审后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备选单位,如第一中标候选人不能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或无正当理由拒签委托代理协议的;或不配合采购人的工作,评定分数累计三月低于设定分数线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确定备选单位为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必须满足邮件运输服务标准,具备按时完成车辆驾驶任务的人员储备,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经营项目包含道路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经营项目,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的办公场所,并拥有不少于100人的在职员工;与其在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建立劳动关系,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并提供参保证明。
3.2.资质证书: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人员要求:
3.3.1.承包方选派的驾驶员应当健康状况良好,低于55周岁,具有A2或B1驾驶证,驾龄三年以上,且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并安全行驶6万公里以上。
3.3.2.承包方选派的驾驶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
(1)刑事案件在逃人员,或有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绑架、抢劫、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以及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罪犯罪记录的;
(2)有吸食毒品或赌博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记录的;
(3)患有精神疾病或影响邮运安全的传染病者;
(4)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交通事故后逃逸等交通违法记录的;
(5)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被吊销或暂扣驾驶证的;
3.4.财务要求:近一年(2022年)具有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5.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意外伤害保险)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7.与发包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 )等渠道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1) 为发包方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成交后以任何形式进行二次分包、转包的。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5)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3.10.承包方每年不少于2次对驾驶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业务培训,并提供相关培训记录。
3.11.承包方每年不少于1次对驾驶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提供记录。
3.12.承包方每年应根据发包方在重大生产活动、重点时期工作需要,适当随时增加驾驶人员,增加工作量的费用比照合同单价执行,不得附加费用。
3.13.承包方有处理劳动纠纷的专业团队,团队人员需要拥有《劳动关系高级协调员》、《人力资源管理师从业许可证》等业务证书,拥有独立处理劳动纠纷及工伤认定的能力。
3.14.承包方团队需免费提供:
(1)法务咨询、劳动关系管理、管理咨询等方面的增值服务、团队人员需拥有《劳动关系高级协调员》等证书。
(2)货车司机道路交通安全培训、职业技能等级提升培训、员工心理辅导。
3.15.发包方按月对承包方服务质量进行评定,承包方评定分数累计三月低于设定分数线的话,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一切责任。
4. 报名及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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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