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7/17-SG-213)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电玉环1号海上风电场项目一期工程南区单桩基础沉桩施工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华电玉环1号海上风电场项目一期工程(南区)位于浙江省玉环市近海海域,位于已建一期(北区)工程南侧,拟安装10台单机容量7.5MW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75MW。风电场所有风电机组所发电能经1回66kV海缆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17/17-SG-21301 单桩基础沉桩施工(南区) 单桩基础沉桩施工(南区) 1000 注意:本次为该项目第二次招标,第一次已支付标书费的潜在投标人本次无需再次支付,报名后系统会自动免收。本次招标需另行缴纳投标保证金,第一次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原路退还。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单桩基础沉桩施工(南区)】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投标单位。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不接受自注册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7.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1个海上风电项目单桩或导管架钢管桩沉桩施工业绩。以上业绩须提供相应的有效合同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及业主/用户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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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