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投标人提供真实有效的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生成的完整《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信用中国()”生成的完整《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时间为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非企业以及其他组织信用情况未在公示系统公示的,需要提交情况说明。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接受代理商投标,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若同时投标则均否决。
8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的证明文件,且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