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磁县50MW和峰峰矿区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2-121)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邯郸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磁县50MW和峰峰矿区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北省邯郸市磁县、峰峰矿区
2.2 服务内容: 磁县50MW和峰峰矿区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包括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通过专家评审,完成本项目报告后获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并在河北省邯郸市及相关县生态环境局等主管部门备案。。
2.3 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方需在30个工作日内全部编制完成磁县50MW和峰峰矿区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之后10个工作日之内全部获得获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并在相关县、邯郸市生态环境局等主管部门备案。
2.4 招标范围: 1)项目概述
磁县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位于邯郸市磁县磁州镇、讲武城镇、时村营乡,结合风电场址区域风资源条件、地形条件、交通运输条件,拟安装 10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一座35kV开关站,35kV出线2回,一回接入磁县220kV站35kV侧,一回接入时村营110kV站35kV侧,或 2回均接入磁县220kV站35kV侧,送出线路长度约为2×3km,接入方案以最终批复的审查意见为准。
峰峰矿区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位于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大社镇和峰峰镇等区域,拟安装 10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力发电机组。建设1座35千伏开关站,通过1回35千伏线路,接入庄里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侧备用出线间隔,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电网公司批复为准。配套储能7.5MW/15MWh。
2)主要采购范围
磁县50MW和峰峰矿区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包括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通过专家评审,完成本项目报告后获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并在河北省邯郸市及相关县生态环境局等主管部门备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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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企业。
2)投标人须提供1名及以上环评工程师资格证明文件。
3.2.2自2018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1项50MW及以上风电或光伏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类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