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 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屋顶防水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济南实益工程管理咨询 受中国邮政集团 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的委托,对其代理中国邮政集团 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屋顶防水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和纸质化并行招投标。
一、项目
二、项目编号:SDYZ-YQZX-2023-1017
三、项目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生产楼屋顶防水及办公楼女儿墙维修等,最高限价250万元,工期90天,工程质保期5年。本项目不分包。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一名中标供应商。详细技术指标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采购方所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四)投标人须承诺不少于五年的工程保修期。
(五)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按规定进行现场踏勘。
(六)投标人须承诺:中标通知书下发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中标总价款的5%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缴付金额,缴付履约保证金并支付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或提供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作为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项下义务的保证。如到期仍未缴足保证金的,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合同期满后,在投标人完全履行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结清各项款项、考核项等费用后,剩余保证金退还给投标方(不计利息)。(须提供承诺书)
(七)投标人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信用山东”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八)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九)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十)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十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十二)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十三)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十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五、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
(1) 文件费用为每份150元。
(2)CA办理及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流程: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 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1月1日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
(3)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
(4)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包括公章的电子签章及人名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七、开标
(1)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
(2)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日9:30 并自行查看开标结果。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如也无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3)投标文件递交
八、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网站为:《中国邮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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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帐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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