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 市本及县 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
辽宁惠信工程造价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营口市 市本及县 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
2、招标编号:LNHXC2023072
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4、招标内容:
1.采购内容:对各种饭菜的加工制作(厨师工作);果蔬食材的清洗改刀,食堂场所、桌椅、餐具柜、用品等清洁及打饭相关工作(食堂服务员工作)。(详见服务要求)服务期:两年。
2.最高限价 :本项目按月服务单价设置最高限价,其中营口市本部为2.5302万元,大石桥市 0.7708万元,盖州市 0.8808万元,鲅鱼圈区 0.9608万元。按单价进行报价。
序号 |
单位 |
单价(万元/月) |
服务期限(月) |
预算费用 (万元) |
1 |
市 本部 |
2.5302 |
24 |
60.7248 |
2 |
大石桥 |
0.7708 |
24 |
18.4992 |
3 |
盖州 |
0.8808 |
24 |
21.1392 |
4 |
鲅鱼圈 |
0.9608 |
24 |
23.0592 |
合计 |
5.1426 |
24 |
123.4224 |
注: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分包,中标1家。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4.近三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对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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