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QT-067)
一、 招标条件
广东华电华海、三阳、盐井、学田、中坳风电场无功电压控制能力试验及A/VC试验项目(第二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华海风电场一、二期分别装设25台中山明阳MY2.0-104型风电机组,装机容量共计100MW;三阳风电场共装设32台中山明阳MySE3.0-105型风电机组和2台MY2.0-104型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90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6/16-QT-06701 华海、三阳等5个风电场无功电压控制能力试验和A/VC试验项目 根据广电调控〔2023〕114号《关于加快推进广东电网新能源A/VC闭环控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新能源场站无功电压控制能力试验及 A/VC 试验要求及新能源场站无功电压控制能力试验及 A/VC 试验(具体试验范围以技术规范为准)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海、三阳等5个风电场无功电压控制能力试验和A/VC试验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必须具备CMA或CNAS检验检测机构资质或经省级及以上调度机构认可具备相应能力,且在有效期内。 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即合同签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应具有3项风电场AGC和A/VC试验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10.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