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能温州发电 三期石膏仓钢结构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 三期石膏仓钢结构工程【重新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
一、本次招标内容
三期石膏仓钢结构工程,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
3.拟派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 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拟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招标 4. 潜在投标人须通过本企业的银行账户将标书费汇至下述银行帐户后,并通过“浙江能源投标管家”关联相应金额的银行流水进行购买。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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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