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金闽再造烟叶发展 生产管理用房重建项目(施工) 已由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闽发改备[2022]A130152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金闽再造烟叶发展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 内容包括拆除清运、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配电、照明及防雷、消防、室内外管线等相关基础设施;道路广场停车场、景观绿化、挡土墙、室外管线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对材料、设备的要求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的小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8417855 元(以审定招标控制价为准);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6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260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从开工之日起至主体结构验收通过申请之日止,160日历天内完成生产管理用房的基础及主体结构施工,并验收通过;主体结构验收通过之日起至提交竣工验收申请之日止,10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内容。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若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计取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3.7.1.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八章第1节提供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及企业高管人员(如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监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及其网址。 3.7.2.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八章第1节格式要求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书及无行贿行为查询截图。 3.7.3.投标人投标时若出现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3.7.5.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7.6.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60000元人民币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2)或按榕建规[2022]3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3)或以银行电子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形式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11-15 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8.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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