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甘肃能源开发 2024年度液氨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3-197)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 1. 招标条件本华能甘肃能源开发 2024年度液氨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平凉发电 、华能甘谷发电 、华能八〇三热电 、华能酒泉发电 、华能甘肃西固热电 、华能景泰热电 、华能连城发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甘肃公司下属基层单位电厂 2.2 规 模: 本次框架协议采购范围为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甘肃公司所属基层单位液氨。预估液氨采购总数量13700吨,钢瓶液氨700件,最终采购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框架协议有效期为2024年01月至2024年12月底,以采购数量或合同日期先到者先终止。有效期内当框架协议实际用量达到预估采购数量后,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或继续执行协议。如因政策或项目前期等原因未能执行部分数量,招标人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达到预估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3 标段划分: 华能甘肃能源开发 2024年度液氨框架协议采购标段包1,华能甘肃能源开发 2024年度液氨框架协议采购标段包2,华能甘肃能源开发 2024年度液氨框架协议采购标段包3 2.4 交 货 期: 中标单位接到订货通知后3日内交货。 2.5 招标范围: 华能甘肃能源开发 下属基层单位2024年度生产用液氨共计13700吨,钢瓶液氨700件,划分为3个标包,具体内容如下:
为保证每个标包的供应能力,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2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近3年至少2项电厂液氨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签章页等内容。 (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生产厂家的代理商同时投标的,以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后报价最低的代理商优先;如生产厂家与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只接受生产厂家。 (6)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具有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或者换证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与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并提供签订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3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0月30日17时00分止。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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