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期50MW风电项目可行性及勘察设计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天水市
2.2 规 模: 甘谷古坡四期50MW风电项目位于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古坡镇、磐安镇、武家河镇,场址区海拔介于2300-2700m,规划装机容量50MW。计划2024年12月建成投运,项目计划接入在建的华能-吉电升压站(本项目不含升压站勘察设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 标段划分: 甘肃公司甘谷古坡四期50MW风电项目可行性及勘察设计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境内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工作在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可研收口后30天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初设收口完成后随工程进展及时完成施工图;其它工作随工程进展配合,直至工程结束。
2.6 招标范围:
2.6.1第一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
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达到内容齐全,数据准确,论据充分,结论明确的要求,能满足决策者确定方案、核准项目立项的需要。可研报告中选用的主要设备的规格、参数能满足预定设备的要求;满足主机选型报告编制要求;满足风资源论证报告的编制;可研报告中重大技术财务方案应当有两个以上的方案比选;主要的工程技术参数能满足初步设计的要求;可研报告中的融资方案应能满足项目资金筹措及使用计划对投资数额、时间和币种要求,满足银行信贷的需要;由项目单位提供可研报告应附有的供评估决策审批所必须的合同、协议、城市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节约能源、环境报告、水土保持、交通运输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出具相应的行政许可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达到初步设计深度。
2.6.2第二阶段(勘察设计阶段)
可研阶段工作完成后,经评审合格并取得上级公司批复,投标方接到招标方书面通知后,方可开展勘察设计阶段工作,勘察设计阶段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2.6.2.1初步设计阶段: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原则(主要设计方案)、微观选址报告、工程地质详勘(对机位按照1:500地形图测绘)、进场道路、场内道路初步设计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必备图纸、初设概算、经济评价)、项目设计专题报告、项目设计优化报告、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设备选型(满足远程集控要求)、远程集控中心设计技术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本工程部分区域涉及甘谷县国有林场,进场及场内道路设计方案需得到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
开展勘察设计服务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含工程测绘)、勘探、取样和试验、水文气象勘察等,查明、分析和评估地质特征和工程条件,编制勘察报告和提供项目单位委托的其他服务。。
2.6.2.2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包含不限于参与评标、评审、技术联络会、常驻现场工代、配合达标投产、工程创优、申报QC科技成果、安全设计专篇、项目后评价和专项验收等工作)。
2.6.2.3竣工图阶段:竣工图编制深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并在竣工图中体现。
2.6.2.4设计总结阶段:机组投产一年后,开展项目设计总结工作,总结工程设计的优点和经验教训,提炼优化设计成果,重点对风资源评估、风电场微观选址、设备选型、基础设计、道路优化、集电线路、防雷接地设计、监控系统、先进技术应用等进行专题总结。
两阶段设计工作具体包含:勘测设计范围为规划场址以内所有的主辅生产工程、公用工程、生活福利及各项配套设施等,包括但不限于:
(1)发电工程,包括:风机、箱式变压器、集电线路等,以上均含建筑、设备及安装工程,地基勘察及处理,风资源评估复核及组件选型等;
(2)通信和控制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监控系统、直流系统(含UPS系统)、通信系统、功率预测系统、远动和计量系统等设备及安装工程等相关费用;
(4)远程集控中心设计(不含装修工程)、现场运维点设计、全部现场设计有关的内外设计、服务工作。
(5)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暖通、照明、消防、生产车辆、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全场接地、其他等设备及安装工程;
(6)房屋建筑工程,包括:配电装置室等;
(7)交通工程,包括:新建及改扩建的道路(含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涵洞及道路使用后整改防护等;
(8)施工辅助工程,包括:施工道路、风电场地平整及大型专用施工设备安拆及进出场等;
(9)其他,包括:环保与水保工程、消防、节能评估、安全设施、职业病危害控制、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及其他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或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3个风电项目勘查设计合同业绩,并附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必须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工作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3)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该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1项50MW及以上风电工程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提供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复印件、任命书复印件),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交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清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3日10时00分起至2023年10月30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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