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电厂2、7号锅炉钢结构整体防腐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2、7号锅炉钢结构整体防腐施工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广东公司台山电厂2、7号锅炉钢结构整体防腐施工公开招标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主要包括:(1)台山电厂2号锅炉本体区域所有钢架及栏杆、锅炉原煤仓间及制粉系统区域所有附属钢架及栏杆的油漆防腐,总防腐工程量预计11.67万平方米,其中基层清洁+2遍面漆防腐面积预计9.336万平方米,除锈+2遍底漆+2遍中间漆+2遍面漆防腐面积预计2.334万平方米,螺栓节点防腐面积2500平方米。(2)台山电厂7号锅炉本体区域所有钢架及栏杆、锅炉原煤仓间及制粉系统区域、电除尘区域所有附属钢架及栏杆的油漆防腐,总防腐工程量预计15.076万平方米,其中基层清洁+2遍面漆防腐面积预计12.061万平方米,除锈+2遍底漆+2遍中间漆+2遍面漆防腐面积预计2.712万平方米,螺栓节点防腐面积3030平方米。预计工作量仅作为报价参考,投标方应进行现场勘察和自行确定工程量,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边界条件:
1)包含上述区域范围内的平台栏杆、楼梯及扶手、各类管线和电缆桥架的支架、支吊架。
2)包含锅炉钢架所有外伸平台。
3)南侧至锅炉钢架与脱硝钢架分界线,包含锅炉至脱硝的通道。
4)不含设备、管道。
5)不含平台花纹钢板。
6)含照明灯杆。
7)钢结构及栏杆底部或节点部位的雨水飞溅区域进行加强特殊防腐处理。
2.1.3计划工期:2号锅炉钢结构整体防腐总工期为3个月,计划自2023年11月10日至 2024年02月1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7号锅炉钢结构整体防腐总工期为4个月,计划自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06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1.4项目地点:广东省台山市铜鼓湾台山电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8年10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锅炉钢结构油漆防腐工程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3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