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单编号:POWERCHINA-0114011-230102
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土木工程事业部成眉线工程眉山盾构项目隧道电动牵引机车锂电池采购及改造项目
询价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土木工程事业部
使用 1.3.2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成眉线工程眉山盾构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及项目部指定地点。 1.3.3设备相关的技术参数: 1.3.3.1性能指标及参数 序号 项目 性能指标 备注 1 用电设备类型 XK55-9/540-JC 2 设备额定电压 540V 3 额定输入电压(直流母线电压) 196-1000V 4 设备额定功率 160×2 kW 5 设备平均工作电流 271A 6 起动牵引力 143KN 7 持续牵引力 110KN 8 电池所需工作时间 6-8h 9 电池充电时间 90-120min 10 变流器型号 FRQ01-380/540 11 防护等级 IP65 12 工作温度范围 -20-50℃ 13 保护功能 低电量提醒、过流、过温、短路保护、绝缘检测、过压、防水,低温保护 电瓶机车由动力电源(锂电池)供电 ,经变流器逆变成电压和频率可调的三相交流电,供两台并联的交流牵引电动机。电瓶机车不带电池及配重重量约为42吨,改造完成机车头总重需为55吨。 鉴于各厂家锂电池规格型号不同,上表中技术性能控制指标仅为参考,具体参数由投标人投标时自行填报并附在投标文件中,性能指标不低于上表指标。 需改造电瓶机车为中车制造55吨水平运输机车。 1.3.3.2竞价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完成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开箱验收检查、指导安装及调试运行、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服务、质保期内维修保养、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等工作。 1.3.4付款方式及结算: 1.3.4.1 本次设备采购项目无预付款,付款周期3个月,设备到达询价人指定地点,经买方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按询价人要求开具与所供货额相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新税率执行),双方约定采取一票制结算,询价人于结算开票后90日内向中标人支付本期结算款的95%,剩余的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12个月),在质保期满后30天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支付。采购人采用现汇支付或供应链金融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农行保理e融、工行云信、民生信融e)、招商银行(付款代理、招行云证)、平安银行付融通、电建保理(电建融信工行、电建融信农行、电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等支付,供应链金融产品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 1.3.4.2 如因业主工程款支付滞后,导致项目部延期支付货款,报价人应予以理解,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解决货款支付事宜。 1.3.5交货及验收: 1.3.5.1 交货时间:暂定2023.11.10。 1.3.5.2 设备发运应随车发运一份发货清单、出厂合格证书、检测报告等必要文件资料。 1.3.5.3 设备运抵交货地点后,买方验收人员按卖方提供的发货清单对到货材料外观、规格型号、数量、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进行核对查验,现场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1.3.6 为规避报价人恶意报价,报价人需严格按约定进行报价及供货,如中标人供应货物不满足合同约定或者中标人货物检测不合格,询价人将拒收该批货物,且中标人应立即组织进行更换合格产品等补救措施,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由于中标人延迟供货给询价人造成损失,情节严重者,将被列入电建集采平台黑名单并通报,列入黑名单的供货商,将无法参与电建集团股份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项目部的采购活动。 1.4报价人资格条件 1.4.1本次询价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1)投标人需为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商参与投标,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至今)要有5个及以上类似项目设备的供货业绩及良好运行经验,本工程同等或以上容量级别优先,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并出具合同和运行证明。 (3)商业信誉: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报价人无不良记录。 (4)询价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报价;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5)财务状况: 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且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征信负面信息。 (6)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5询比价函的获取 1.5.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的报价人,2023年10月27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前在(http://)上报名参与本次询价。 1.5.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价人可在自行下载询比价函(电子版)及上传对应报价单。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1.5.3因集采平台系统流程设置原因,在报名审核通过后,递交报价文件前,报价人必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土木工程事业部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上传报价文件。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上传和参与报价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1.6 询比价函的售价 本次询比价函(电子版)无偿提供。 1.7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