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利用基地建设项目—玻璃钢设备(玻璃钢槽、罐)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再生铜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项目—玻璃钢设备(玻璃钢槽、罐)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新建年产20万吨适应再生铜原料的高杂阳极铜电解系统(利旧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南铜业分公司九、十跨部分设备),火法系统优化改造,并配套建设110kV外供配电系统等。项目地点位于云南省楚雄市程家坝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再生铜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项目—玻璃钢设备(玻璃钢槽、罐)采购
2.1项目名称: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再生铜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项目—玻璃钢设备(玻璃钢槽、罐)采购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玻璃钢设备(玻璃钢槽、罐)主要用于电解和净液工序各生产流程中溶液的贮存和循环。根据生产实际要求采购玻璃钢设备(玻璃钢槽、罐)合计17台/套,并指导安装。
2.4项目地点: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2.5招标范围:采购电解工序玻璃钢槽、罐10台/套,采购净液工序玻璃钢槽、罐7台/套,包括电解/净液工序玻璃钢槽、罐的设计、制作、供货、运输、技术服务等
2.6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2.7质保期:设备安装完成并经性能测试考核合格之日起1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书。
3.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5年(2018年至今)至少具备1项与本次招标采购产品类似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保留关键有效信息,以签署日期为准)
注:类似业绩指冶炼化工行业等项目玻璃钢槽、罐≥5台套的供货业绩(1个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为1项业绩)。
4.信誉要求
4.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4.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4.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
5.1投标人近三年(2020至今)未发生过较大或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故和质量情况,且在开标前12个月内未发生过一般安全事故(工亡事故)。提供承诺书。
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0月23日9:00至 2023年11月01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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