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公司水库地震监测台网运行维护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3-22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1. 招标条件本项目华能澜沧江公司水库地震监测台网运行维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目前澜沧江流域托巴、黄登、苗尾、小湾、漫湾、糯扎渡、景洪电站和金沙江流域龙开口电站共8座电站总计59个固定测震台站均已建成并投运。同时公司大坝管理中心建立了公司水库地震监测台网中心,开发了水库地震一体化管控平台,实现对公司所有已建地震台网统一集中管控,台网运行率达96%以上。除上述测震台网台站外,华能澜沧江公司各电站建设了95个大坝强震台站。 招标内容包括: 59个台站的运行维护。 对59个固定测震台站巡检、防雷检测、接地检测、标定、软硬件日常维护、故障修复、设备更换、台站建筑物修缮、看管、土地租赁、通信信道租赁、协调等。 台网管理中心运行维护。 软硬件日常维护、故障修复、设备更换、通信信道租赁等。 地震监测分析和报告。 59个固定测震台站监测数据分析及产出:包含地震监测分析、信息报送、地震速报、地震编录、月度和年度地震分析报告等。 强震系统检测。 对95个强震台站进行专业检测、专业测试、设备标定等,包括每年2次年度巡回检测和特殊工况下的检测。 水库地震一体化管控平台运行维护。 流域一体化水库地震台网集中管控软件平台的运行维护。 典型测震基准台站智能监控升级 4个典型测震台站进行智能监控升级。 计划服务期: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具体以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 近5年完成或正在执行的2个及以上专用(或专业)水库地震台网的建设或运行维护工作业绩,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3.2.2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18年至今至少担任过2个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相关证件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技术负责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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