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电厂二期2x1000MW扩建工程汽水取样和化学加药系统设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清远电厂二期2x1000MW扩建工程汽水取样和化学加药系统设备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1.1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采购2台机组汽水取样和化学加药系统设备。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1.2交货地点: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沙口镇国能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内。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年内,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1000MW及以上火电工程加药设备供货合同业绩2份及国内1000MW及以上火电工程汽水取样设备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如一个合同同时包含加药设备和汽水取样设备要求则视为各有一份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24 18: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3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