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过街天桥、光伏长廊、乡村综合智慧能源建筑安装施工【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完成
项目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光伏过街天桥一座,光伏长廊一项,乡村智慧能源 2 个。
工期要求: 本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计划 2023 年 11 月 25 日 竣工。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招标信息服 务费(元) |
1 |
ZBW-DL- 2023-0109 |
朝阳县全域综合智慧能源 应用示范项目之综合智慧 能源光伏过街天桥、光伏 长廊、乡村综合智慧能源 建筑安装施工 |
光伏过街天桥、 光伏长廊、乡村 综合智慧能源 |
通知开工时间- 计划 11 月 25 日 完工。 |
10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朝阳县全域综 合智慧能源应 用示范项目之 综合智慧能源 光伏过街天 桥、光伏长 廊、乡村综合 智慧能源建筑 安装施工 |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钢结构专业承包 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信誉、财务要求: 1) 投标人信誉良好, 经营状况良好,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 管、冻结,破产状态; 2)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5 年(2018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具有至少 2 个相同或类 似项目业绩 (业绩材料应包含合同首页、技术参数页/施工范围页、签字盖 章页等证明文件)。 4、项目经理资格: 1) 须为投标人在编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B证),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5、其他要求: 1)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 书; 2) 近 36 个月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未被列为国家电投集团公 司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3) 投标人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4)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独立法人企业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 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 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 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 实 行一票否决制。 7)本项目共计 1 个标段。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3 年 10 月 30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