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系统提质增效一期项目水体水质监控预警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昌经开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一期项目水体水质监控预警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采购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南昌经开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一期项目水体水质监控预警系统设备主要包含感知采集建设和基础设施环境建设所需设备,水体水质监控预警系统感知采集建设内容包括源、网、站、厂、河各要素的监测监控,辅助实现水务管理对象的实时感知与决策支持;基础设施环境建设主要包含大屏显示系统、会议发言系统、专业扩声系统、沙盘演示系统、智能中控系统等,为水体水质监控预警系统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指挥决策实体环境。
2.2 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为南昌经开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一期项目水体水质监控预警系统设备,包含感知采集设备(包含水质监测设备、流量监测设备、水位监测设备、视频监控设备及配套设备等)以及基础设施环境设备(大屏显示系统、会议发言系统、专业扩声系统、沙盘演示系统、智能中控系统等),以及随机安装维修工具和随机备品备件(以下统称为“招标设备”)。
(2)招标设备的二次设计、制造及供货、工厂检验、包装、至工地的运输、卸车、交验、进场前的第三方检测、现场合同执行配合、安装技术交底及指导、调试、试运行技术指导、质保服务等。
(3)提交全套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现场保管、安装、检查、调试、运行、维护和辅助设备控制系统所需的正版应用软件的使用说明、源程序和使用说明、安装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安装技术要求等技术文件,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设备到货信息化管理文件,以及可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数据文件等。
(4)招标设备的安装将由其他承包人完成,本项目中标人应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对不同设备之间的接口关系进行协调,并对设备的质量以设备集成后达到的整体性能负责,保证招标设备优质、安全地投入运行。设备单机调试由中标人负责,本项目中标人负责派技术人员全程指导设备联调联试至达标合格(不含调试、试运行期间的水电费和药剂费)。
(5)招标清单以外的管道、电线电缆等由其他承包人负责供货。
(6)对招标方人员的培训及执行合同时的其他相关服务。
2.2.2交货要求
(1)计划交货时间:本项目所有设备分批次交货,首批设备计划交货时间为2023年12月,具体时间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2)交货地点:南昌经开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一期项目水体水质监控预警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所在地买方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分批次交货,落地交货,卖方运输至买方工地指定地点后,买方协调卖方进行交货,卖方负责到货设备的卸车及卸车过程中的安全监管,且承担相关安全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处理仪表设备生产制造商(至少能生产水质或水量自动监测设备);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文本载明的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至少含有水质或水量自动监测设备的水处理仪表设备供货业绩(合同内水处理仪表设备总金额不得低于400万元),且上述合同供货设备正常运行1年及以上(须提供含清单的合同协议书、用户使用证明及不低于400万元合同内物资的供货发票,用户使用证明开具时间与供货设备投运起始时间之间的时间跨度不得少于1年,供货发票须含清单明细或销货清单);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且2021年度、2022年度无连续亏损;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10月25日8时30分到2023年10月31日17时30分。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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