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能源开发 脱硝尿素框架协议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2-261)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湖州市、浙江省台州市 1. 招标条件华能能源开发 脱硝尿素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能源开发 玉环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浙江省; 2.2 规 模:华能能源开发 脱硝尿素框架协议采购;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 标段一:华能能源开发 长兴 2023-2025年脱硝尿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段二:华能能源开发 玉环 2024-2025年脱硝尿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4 交货地 标段一:华能能源开发 长兴 2023-2025年脱硝尿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交货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华能长兴 指定地点; 标段二:华能能源开发 玉环 2024-2025年脱硝尿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交货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华能玉环 指定地点; 2.5 交 货 期: 标段一:华能能源开发 长兴 2023-2025年脱硝尿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签订有效期内投标人接到供货通知后8小时内供货; 标段二:华能能源开发 玉环 2024-2025年脱硝尿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后2年,计划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签订有效期内投标人接到供货通知后8小时内供货; 2.6 招标范围: 标段一:华能能源开发 长兴 2023-2025年脱硝尿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总氮≥46.0%,属农业用优等品;预估用量约7500吨,具体以实际到货数量据实结算; 标段二:华能能源开发 玉环 2024-2025年脱硝尿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总氮≥46.0%,属农业用优等品;两年预估用量约为1.8万吨,具体以实际到货数量据实结算。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尿素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供货量不低于2000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有效的代理授权书;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5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02日17时00分止。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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