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能产业园(绿色氢氨醇一体化)项目 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吉林省松原市境内,其中新能源电源厂址位于松原市前郭县,氢氨醇化工厂址位于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
2.1.2建设规模:建设年产4.5万吨电解水制氢、20万吨合成氨、2万吨合成甲醇装置,配套建设800MW风光新能源(风电750MW、光伏发电50MW/60MWp)、两座220kV升压站、一座220kV降压站、220kV联络线及送出线路、电化学储能、电解槽装配厂等。
2.1.3计划工期:总工期21个月。
2.2 招标范围
投标人应以风光氢氨醇一体化模式为招标人提供本项目完整的勘察、设计、采购、监造检测、施工、试验、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及质保等工程总承包全部工作,工程应达到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对项目的整体要求,在技术上应具有领先性、创新性和先进性,在实施上应具有经济性、合理性和可靠性,充分借鉴全球同类项目成功经验,保证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达到投建营一体化预期效果,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相关要求,满足国际绿色认证的要求。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750MW风电场;
2)50MW/60MWp光伏电站;
3)变电站及储能;
4)送出工程及联络线;
5)20万吨级合成氨;
6)2万吨级合成甲醇;
7)4.5万吨级电解水制氢站;
8)配套的电解槽装配厂;
9)为实现项目整体功能所需的其它所有配套设施;
10)创优目标:创国家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1.2 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3.1.3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1.4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工程总承包实施能力。
3.1.5 投标人需要提供近三年(2020至2022)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财务说明,并且投标人近三年任意一年内的资产负债率不能超过80%。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项1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EPC总承包的业绩和1项50MW及以上光伏项目EPC 总承包的业绩,或年产10万吨及以上电解制氢合成氨EPC总承包的业绩,业绩要求为已竣工的国内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签订日期、有效联系人及电话、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验收证明至少须由合同招标人、合同承包人盖章。
3.3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依法承担质量终身责任,应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至少担任过2个总承包项目(其中一项业绩为10亿合同额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且熟悉工程技术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经理名称、工程名称、时间及单位名称)。
设计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和相关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至少担任过2个总承包项目(其中一项业绩为10亿合同额及以上项目)的设计经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扫描件。
安全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至少担任过2个总承包项目(其中一项业绩为10亿合同额及以上项目)的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安全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扫描件。
以上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4.3 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招标人取消其投标的资格。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本集团的黑名单库。
3.5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工作内容及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3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5.4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项目只接受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方),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5.5 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5.6 联合体各成员方应均满足本招标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资质要求、3.2业绩要求内容。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及获取时间:2023年10月25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10月30日17时00分00秒。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