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云南发电 所属项目-金沙江中游河段梨园、阿海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CHDTDZ010/23-QT-011)
一、 招标条件
华电云南发电 所属项目金沙江中游河段梨园、阿海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服务招标-第二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其他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按招标文件要求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10/23-QT-01101 金沙江中游河段梨园、阿海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服 金沙江中游河段梨园、阿海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服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金沙江中游河段梨园、阿海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服】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近10年(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批复、评估审查意见或备案时间为准)具有3项及以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能源[2016]1346号”文划定的水电建设管理主要河流的水电专项规划环评、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后评价)或大型(250MW)水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后评价或相应技术咨询、评估审查工作业绩,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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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