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西北院南漳县第三水厂水源工程(EPC)总承包施工分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BY-NZSYFB-2023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南漳县第三水厂水源工程(EPC)总承包已由南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审批[2021]60号文批准建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
2.2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南漳县第三水厂水源工程(EPC)总承包,建设规模为修建取水浮船一座,泵船主体规模20万m3/d、设备规模20万m3/d。
本次分包工程为浮船外电气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浮船外电力电缆、变压器、成套配电装置、岸边配电间等。
2.3项目建设工期:23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
2.4招标范围:拟分包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检验检测、验收、移交、按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等相关工作。
其他:
(1)工程施工资料(包括竣工资料)编写、归档和整理移交、竣工图纸编制;
(2)参加施工过程中的检查、配合发包人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审计等相关工作;
(3)正式移交之前的运行、维护以及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内的修复等相关工作;
(4)做好与本工程相关的建设(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路等)协调工作,确保工程按计划工期进行;
(5)与发包人一道做好与本项目相关的立项、审查、行政督查的资料准备与协调工作;
(6)以上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 其他补遗资料(如有)等相关内容。
2.5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实施招标项目的技术能力、施工经验、施工装备、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力量、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合同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合同工程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投标人至少承揽过最少1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近一年处于盈利状态;
(5)拟派
3.2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 的禁入承包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单位,将拒绝其参加项目招投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也不存在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资格的情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