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电厂二期扩建(2×660MW)工程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
一、招标条件
湖北能源集团江陵发电有限公司湖北能源江陵电厂二期扩建(2×660MW)工程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北能源集团江陵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湖北能源江陵电厂二期扩建(2×660MW)工程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湖北能源江陵电厂二期扩建(2×660MW)工程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6日9时00分到2023年11月1日17时00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能源江陵电厂二期扩建(2×660MW)工程项目位于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煤电港化产业园),北距荆州市约 25km,东南距江陵县约10km。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配置2×660MW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硝、除尘、脱硫装置,烟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湖北能源江陵电厂二期扩建(2×660MW)工程及附属工程(除设备监造外)。本工程界区全部建设的质量(含质量评定)、安全、进度、造价投资、协调、档案资料等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含五通一平、地基处理等)、施工期、调试期、水土保持、环境保护、设备采购、可靠性试运、性能试验、达标投产、移交生产、竣工验收(含脱硫、脱硝装置)、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及配合竣工结算、决算、审计的相关各项工作。
本工程界区是指本期工程招标人规划红线范围内的主厂区,以及为实现项目的目标、性能以及设施的完备性所需的现场任何区域,包含但不限于生活临建区、施工组装区、送出工程、厂前公共工程、租地、进厂道路、灰场及运灰道路、厂区外防排洪设施、煤场、护坡工程等区域(不含铁路专用线、厂外生产运营期供水管线)。
监理服务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取得有效批复文件后6个月,或全部机组通过168小时试运行后12个月止(以后到者为准)。计划施工工期24+3个月,若施工工期有所调整,服务期应作相应的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电力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境内已完工的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工程建设监理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完/竣工验收证明)。
(3)人员要求(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境内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工程建设监理项目总监业绩(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须配备安全副总监理师一名,且须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境内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机组火电工程建设监理项目安全监理的业绩。
3)须配备土建副总监理师、安装副总监理师、调试副总监理师各一名(不能兼任),且均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土建副总监理师、安装副总监理师、调试副总监理师均须具有境内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机组火电工程建设监理项目监理工程师的业绩。
4)财务要求:/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见本招标公告“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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