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6 年交通运输管理委托项目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黄河公司格尔木分公司(以下简称格尔木分公司) ,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格尔 木市, 距离省会西宁约 800km。本次交通运输服务招标,涉及各类型车辆共计 39台。基于分公司内部管理的实际需要, 须配置专职驾驶员 25 名, 项目经理 1 名。各业主单位所属车辆如下:
序号 |
车型 |
车辆数量 (辆) |
驾驶员数 量(名) |
使用单位 |
备注 |
1 |
小型客车 |
4 |
15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格尔木太阳能 发电分公司 |
其中有A1、A2 驾照的项目经理 1 名, A1 驾照的驾驶员 4 名,持有 B1 及以 上驾照的驾驶员 3 名, 持有 C1 及以 上驾照的驾驶员 7 名 |
2 |
大型客车 |
3 |
|||
3 |
中型客车 |
2 |
|||
4 |
轻型货车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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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重型载货车 |
4 |
|||
6 |
轻型货车 |
2 |
2 |
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格尔木新能源 分公司 |
持有 C1 及以上驾照的驾驶员 2 名 |
7 |
小型客车 |
2 |
2 |
青海黄河智慧能源有限责 任公司 |
持有 C1 及以上驾照的驾驶员 2 名 |
8 |
轻型货车 |
1 |
|||
9 |
小型客车 |
2 |
2 |
青海黄河新能源维检有限 |
持有 C1 及以上驾照的驾驶员 2 名 |
10 |
轻型货车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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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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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轻型货车 |
3 |
3 |
青海黄电枫双风力发电有 限公司 |
持有 C1 及以上驾照的驾驶员 3 名 |
12 |
小型电动车 |
4 |
2 |
青海黄电格尔木光伏发电 有限公司 |
持有 C1 及以上驾照的驾驶员 2 名 |
合计 |
39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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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招标内容
1.2.1招标范围
黄河公司格尔木分公司 2024-2026 年交通运输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
发包人交通运输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内容:
(1)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及其配套的各项法律、法规, 切实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礼貌行车, 恪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2)承担发包人各型车辆的日常安全驾驶及检查、维护。车辆定期保养、 修理由发包人招标的修理厂承担, 费用不包含在本服务招标范围, 承担简单的车辆日常清洁工作;
(3)承担发包人生产经营保障、公务等用车的安全驾驶服务;
(4)负责并承担派驻到发包人处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5)派驻驾驶人员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承担薪酬发放(基本工资、工资 性津贴、劳保、福利、及辅助工资等)。负责驾驶员的基本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理赔金额不少于 100 万元/人 · 年)、每年一次的职业 健康体检及岗前体检、车辆、驾驶证的年审、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等, 对新聘驾驶员进行上岗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
(6)负责交通事故的处理并配合相关各方办理善后事宜;
(7)建立人事档案,做到一人一档, (档案包括:驾驶员基本信息、工作履历、社会保险、职业健康体检等);
(8)依据发包人需求建立车辆管理各类台账(包括车辆档案、驾驶员档案、 车辆安全检查表、车辆维修台账、单车油耗台账、月度、季度、年度的车辆各项费用报表),确保各项台账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9)协助发包方开展车班班组建设工作;
(10)其他与驾驶服务相关的事项(在合同洽谈时, 可就相关事项与发包人进行具体协商);
(11)负责驾驶人员工伤及劳动争议解决。
1.2.4服务地点及期限
1.2.4.1 项目服务地点:
本次交通运输服务其服务地点为常驻服务地点。常驻服务地点主要在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都兰县、锡铁山镇区域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地点:
黄河公司格尔木分公司: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距离西宁市 800km;
格尔木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东出口光伏产业园区内,距离格尔木市区 30km;
乌图美仁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境内,距格尔木市去约 180km;
综合智慧能源项目点: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夏日哈木矿区,距离格尔木市区 160km;
大格勒风电场: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大格勒乡境内,距离格尔木市区70km;
诺木洪风电场:位于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诺木洪乡境内,距离格尔木市区90km;
1.2.4.2 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具体 进场服务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但受托人须在每个年度合同结束前 2 个月, 接 受发包人的年度履约评价和考核,评价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当 评价和考核不合格时, 发包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下一年度以及其后年度合同的签 订,已约定的服务期限三年亦自行终止, 且发包人的该终止行为不能被视为违约、不接受任何索赔诉求。
1.2.5 发包人为受托人可提供的便利
提供驾驶员住房根据实际人数, 原则上按照两人一间考虑,每间房配 2 张床、1 套桌椅及其他生活设施;驾驶员可在职工食堂用餐,但费用须自理。
1.3 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项目各发包人单位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 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车辆运输管理企业企业。
本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所有内容不得转包和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 承担过至少 2 项交通运输管理服务方面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6.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6.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 日。